
1、防静电服:为了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而缝制的工作服为防静电服。
穿用要求: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属0区、且可燃物的最不点火能量在0.25MJ以下,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
(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2、防静电胶鞋:能及时消除人体静电积聚、又能防止250V以下电源电击的防护鞋为防静电鞋。
穿用要求:
(1)在因人体带有静电而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场所和在250v以下电气设备能偶然引起对人体的电击及火灾的场所要穿用防静电胶鞋。
(2)为确保消除人体静电的效果,穿用防静电胶鞋时,所处地面的电阻应不大于1.0*108欧姆。